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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其高】职务发明创造与非发明创造的法定界限

来自: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    发布时间:1588830344    浏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

其中:

一、职务发明

发明人或设计人为完成所在单位指派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所在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取得的发明成果职务发明由单位申请专利,个人无权申请。

二、非职务发明

完全由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指派工作后利用个人能力作出的发明。非职务发明可以由个人申请专利。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履行本单位交道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版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 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权明创造。

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原材料、设备、零部件、资金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都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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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其高】职务发明创造与非发明创造的法定界限(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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