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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其高】商标使用证据重要提示

来自: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    发布时间:1580525180    浏览 :

 

       未来随着我们的品牌越做越大,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建议贵公司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
 

知识产权局认可的商标使用证据:

       1、发票:销售、加工、物流、服务、广告制作、投放等发票
切记:一定要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该商标名字!!!


       2、合同:销售、加工、物流、服务、广告制作、投放等合同
切记:一定要在合同里体现该商标名字!!!


       3、销售证据:
线上:淘宝、天猫、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等,做好网页截图,保留链接,用户评价等信息,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做证据公证。
线下: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门店等,买一份当地的报纸,对着证据拍照,录视频等。


       4、产品:包装盒、画册、说明书、名片、标签、广告宣传物料等,证据的收集可保留一、二套实物,对着证据拍照、录视频等。
       5、证明文书:获奖证书、检测报告、备案证明、检疫证明等。


以上证据,建议每三年做一次,每次做二个以上类别。

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拨打电话咨询哦~~
(028)83555653
   18111280428
   18040362578


       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商标局备案,从事专利申请、商标申请、著作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以及知识产权顾问与咨询业务的专业机构(机构代码:51244)。
 

【成都其高】商标使用证据重要提示(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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